一座城市想要维持正常的运转,除了要保证地面上的城市道路畅通之外,地下管网的畅通也是不容忽视的。
随着青岛城市建设加快,轨道交通等施工项目日益增多,地下燃气管线受到第 三方施工破坏的事故频频发生,轻则影响区域居民用气,重则引起爆炸事故危及周边群众人身安全,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资料图片)
近日,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上的一个施工工地就因施工不当,毁损了燃气管道,该施工单位为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青岛城建集团”)。
齐鲁财研社第879期
撰文/王倩
审校/庄建成
连罚14万元
施工毁损管道致燃气泄漏
城市燃气管网为居民及工商业用户源源不断地提供安全、经济、便利、环保的天然气,是城市的重要能源动脉。
截至2020年,青岛全市天然气管道总里程就达到了1.18万公里。
因城市建设、旧城区改造等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类市政工程和小区改造建设工程全面展开,发生第三方施工损毁地下燃气管道设施事故的风险也随之增大。
2022年9月16日, 有网友向媒体反映“辽阳西路靠近百安居附近有一股燃气的味道,应该是施工挖断管道造成泄漏。”
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品,存在极大的泄漏安全隐患,一旦爆炸所产生的损失和后果,难以估量。
(市民拍摄的现场视频截图)
从截图中可以看到,燃气正不断往外泄漏,消防人员已进入现场,向煤气泄露处喷射水柱,工地内人员都已被疏散。
据报道,事发时城建集团正在此处实施雨污水管道迁建,工作人员施工过程中挖断了中压燃气管道。
事故发生后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实施抢修。接近当天下午1时,道路逐渐解除封闭,辽阳西路道路逐渐恢复通畅。
事故发生的四个月后, 青岛市处罚与强制信息公示平台向市民公示了关于青岛城建集团毁损燃气设施的案件。
案件信息显示,2022年9月16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王帅、杨帆在市北区辽阳西路186号大洋花园小区外检查,确认青岛城建集团在“辽阳路(南京路-福州路段)交通结建工程”施工中,毁损燃气设施一处。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对青岛城建集团分别处以罚款7万元,总计14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何屡禁不止?
2021年,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安全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显示,从2017年至2021年上半年,中国有公开报道的燃气事故多达3618起,造成至少4046人伤亡。
然而 ,据相关部门统计, 每年发生在我国大中型城市因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网的燃气事故就达上百起,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及社会的稳定。
那么,这种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网的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就目前工程施工的现实状况看,仍有部分第三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抱着侥幸的心理,在没有告知燃气公司的情况下,对位置不明的地下管线野蛮施工,或明知有燃气管线,却依旧强行施工造成破坏。
其二,我国城市化建设正处于高峰期,很多地方要拆迁改造,与燃气管网交叉施工的第三方施工工地越来越多,突击施工、夜间施工的状况也偶有发生,这样就极易导致事故。
当然,在老旧城区改造的过程中,存在部分管道网敷设年代已久、无法探测到准确的管位的现实问题,这也让地下燃气管道被破坏的几率增高。
燃气安全无小事,这事关社会公众的安全和稳定。 要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是根本。
预防第三方施工损坏城市燃气管道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要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既需要第三方施工人员自觉地“修”和“养”,更需要燃气公司或燃气管理部门通过各种途径不断加以监管督促,方能最大限度保障城市燃气管网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