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们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你们好!
今年3月27日,是第2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关乎家庭幸福及祖国的未来发展!为提高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杨凌交警为大家准备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提示,让我们一起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护航孩子安全成长!我们衷心希望各位家长朋友高度重视,共同参与,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一、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要遵守信号灯,不翻越隔离护栏,过路口时做到“一等、二看、三通过”,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要在马路上结队并行、追逐嬉闹或使用滑行工具,不要边走路边玩手机或使用耳机听音乐,要集中精神关注道路情况。
二、未满12岁不能骑自行车,未满16岁不能骑电动车;骑电动车要戴安全头盔;不要在开放道路上学习骑车;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或逆向行驶,横过马路时下车推行,不做骑车载人、手离车把、突然拐弯、并列行驶等危险动作。
三、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无牌无证、无资质接送学生车辆,特别是不要乘坐低速电动车和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乘车时不将身体伸出车窗外,不向窗外扔垃圾,待车辆停稳后有序从右侧车门上下车;家长接送孩子时服从交警指挥,不要在学校附近随意停车、乱按喇叭、强行掉头、长时间停放。
四、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请家长们积极践行机动车礼让行人、文明使用车灯、按序通行、有序停放、各行其道、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行为;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驾、超速、闯红灯、疲劳驾驶、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行为。
家长朋友们,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城市的美好,请务必重视交通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教育孩子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行为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将交通安全理念扎根心中,共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最后,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出行平安!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