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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天无理由退换货”指用户(下称“卖家”)使用淘宝提供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向其买家提供的特别售后服务,允许买家按本规则及淘宝网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对其已购特定商品进行退换货。具体为,以签收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若因买家主观原因不愿完成本次交易,卖家有义务向买家提供退换货服务;若卖家未履行其义务,则买家有权按照本规则向淘宝发起对该卖家的投诉,并申请“7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
2、本规则是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则之一。
3、如买家针对参与消费者保障服务之“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的卖家向淘宝网提出赔付申请,则淘宝网有权以普通人身份对交易双方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表面审核,并依据该资料做出判断。交易双方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因提交的资料导致淘宝网判断错误造成损害,淘宝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4、卖家在申请“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规则。一旦卖家申请该服务并成功提交相关信息,则默认为确认并接受本规则所有内容,同时默认为确认并接受《消费者保障服务之“商品描述属实保障”服务规则》。
5、买家在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申请前,应仔细阅读并接受本规则的所有内容。
6、本规则所定义之服务在网站其它地方可能以“7天退换”的简述出现。
7、“先行赔付”的定义:当淘宝网买家与签订“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的卖家通过支付宝服务进行交易后,若因该交易导致买家权益受损,且在买家直接要求卖家处理未果的情况下,买家有权在交易成功后向淘宝发起针对卖家的投诉,并提出赔付申请。当淘宝根据相关规则判定买家赔付申请成立,则有权通知支付宝公司自卖家的支付宝账户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款项赔付给买家。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